长沙一租客突搬离,收房时房东傻眼:垃圾满地、床被拆了、地板裂了…还拉黑微信拒赔!

周女士是长沙北大资源理想家园的业主,

向我们反映,

她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。

半年前她通过中介公司

把房子租给了租客邹先生

合同租期为两年,租金 2800 元每月

没想到,才过了半年时间

租客就单方面违约搬离了

周女士去验房时惊讶地发现

现场可谓惨不忍睹!

不仅如此,租客还拒绝赔偿

直接把周女士微信拉黑了
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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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房被人为破坏

记者来到周女士已经出租半年的房间

发现房屋已有多处被损坏

面目全非

↓↓↓

卧室一片狼藉

生活垃圾满地都是

还有随意丢弃的烟头

桌面上日用品、未吃完的食物

也十分杂乱

厕所马桶被人为掰坏

整个马桶盖都裂开了

原本放在卧室的床被搬到了客厅

床板还被拆成一节一节的

已无法使用

最让周女士气愤的就是房间的地板

原本特意铺设的竹木地板

由于租客的人为损坏

已经成段断裂,面目全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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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机构评估

仅房间地板损坏就达 4000 元

为此,周女士请来了房屋鉴定专业人员

房屋鉴定员表示

周女士家的地板

是因为长期泡水而鼓起

再加上人不断踩踏

而出现了大块竹木 " 分散 " 的现象

经评估

仅房间地板损坏就达 4000 元!

事后周女士尝试联系租客邹先生

却发现邹先生已然 " 失踪 "

自己的微信已经被拉黑了

拨打租客电话也无人接听

拒绝赔偿


周女士称自己当初

是全权委托中介将房子出租的

租客单方面违约后,也是委托中介来验房

没想到

却得知房子已经惨不忍睹

对此,中介公司表示

签约的流程都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

自己也会配合寻找租客

降低房东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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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房损失该谁承担?

我国物权法规定

我国物权法规定,占有人在占有、使用动产或不动产的过程中,致使动产或不动产收到损害的,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具体到租房来说,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,人为破坏的租客出。

房主在委托中介出租房屋时,将房屋交付中介前,应先对房屋的现状进行确认,最好是对屋内设施和物品进行拍照,并在物品交接单中对设施和物品的成色进行详细准确的描述。

在房屋出租期间,房主应向中介了解、核实承租人信息,并且定期联系中介查看房屋,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,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解除后因房屋内物品或设施发生损坏、缺失等产生纠纷。

租客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。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的,租客可以自行维修,维修费用由房东负担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租客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

租客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,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