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侣吵架后放火烧家 两人穿内衣大晚上蹲在马路上要“殉情” 结果惨了

还记得 2019 年 2 月 14 日,杭州一对“奇葩”情侣因琐事发生争吵,竟然在自己家里放了把火之后,衣衫不整的蹲在马路中间殉情的新闻吗?

法院判决:二被告人犯放火罪

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

12 月 24 日,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、周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,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。

被告人小杰、小婷系情侣。2019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左右,两人在江干区景芳四区某幢某单室内因琐事发生争吵。一气之下,小杰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引燃了垃圾桶内物品,因垃圾桶内有水自行熄灭。小婷遂用打火机直接点燃床上的枕套,小杰见状也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后扔至床上助燃,导致枕套、被单起火。火势渐旺后,小婷用开水灭火,小杰将烟感报警器拆除。两人在未检查火势是否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房间相约自杀。后火势复燃且产生大量明火浓烟,经群众报警后消防队员赶至现场将火扑灭。火势造成房屋内床和被褥被烧毁,屋内家具被熏黑等经济损失。

法院认为:

被告人小杰、小婷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均已构成放火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二被告人自案件侦查阶段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辩护人据此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,本院予以采纳。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,应予采纳。据此,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判决二被告人犯放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
庭审结束后,法官对二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,“你们的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这要感谢路过的群众及时报警,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,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。”

法官希望他们认真吸取这次教训,“将今天的法庭教育牢记在心,以后学会控制脾气,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。”

被告人均向法庭表达了忏悔之意,表示会认真反省,以后一定遵纪守法,再也不会冲动行事、危害社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