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隧道货车起火致 5 死调查报告公布 : 多人被追刑责

事发时事故现场 图片来源:人民网

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昨日(27 日)公布了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货车起火致 5 死事故调查报告。2019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24 分,G15 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发生一起较大货车起火事故,造成 5 人死亡、31 人受伤(其中 15 人重伤),直接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。报告对事故原因及后续处置、相关人员处理结果等进行了说明。

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

(一)事故发生经过。 2019 年 8 月 27 日 18 时 22 分,秦后雨驾驶事故货车驶入 猫狸岭隧道,18 时 24 分许,半挂车左侧第四轴内档轮胎爆胎 (距隧道起点约 1627 米),18 时 25 分挂车底部有明火出现。 秦后雨在不知情状况下继续行驶,经多个侧方超越的车辆驾驶 员提醒,于 18 时 26 分将货车停靠于慢速车道(距隧道起点约 1775 米、终点约 1810 米),下车检查后发现半挂车第五轴右 侧轮胎处燃烧。火势快速引燃装载的合成革货物,释放大量有 毒浓烟,并迅速向行车方向蔓延,造成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 人员 5 人死亡、31 人不同程度受伤(其中 15 人重伤),隧道 设施、途经车辆、事故货车及货物严重受损。 经事后核实和技术分析,爆胎和自燃不在同一时间发生, 且发生所处货车的部位不同,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。

(二)事故应急处置情况。 秦后雨发现火情后,迅速返回驾驶室取出车载灭火器进行 灭火,但没有控制住火势。18 时 30 分,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一 8 大队 3 名交警(其中 1 人辅警)乘坐警车(浙 02740 警)巡逻 至事发地,从快速车道经过并发现火情后,下车进行灭火,并 向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情况,请求增援。18 时 33 分,指挥中心指令吴岙值勤点 3 名驻守交警进入隧道救援,并 实施吴岙福建向卡口(卡口后,先后拦截数百辆车进入事故隧 道,其中一辆为危险化学品槽罐车)。18 时 34 分,第二辆警 车(浙 02026 警)上的另外 3 名辅警发现前方火情后,共同参 与灭火救援。但因火势较大,仍无法控制,于 18 时 37 分,在 事故货车后方设置立桶,阻止后方车辆向前行驶,并进行现场 管制,疏散现场人员。 18 时 37 分,事故货车装载合成革燃烧散发的大量浓烟开 始向前方蔓延;18 时 40 分,暴燃致浓烟突然增大并迅速扩散, 致隧道内环境恶劣。浓烟严重影响事发地前方行驶视线,造成 多车碰撞刮擦后无法撤出隧道,有 10 辆车辆及车内 36 人滞留 在事发地前方的隧道内。 18 时 40 分许,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先后增开五组风机, 加快隧道内通风排烟。18 时 42 分,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 心指令临海北驻点驾驶拖车赶赴羊角山隧道宁波向入口实施 卡口,18 时 58 分,交警完成羊角山卡口,为救援、疏散车辆 腾出空间。19 时 02 分,临海消防救援大田中队 1 车 7 人到达 猫狸岭隧道福建向入口,组成攻坚组,徒步进入隧道展开救援, 营救疏散被困群众 80 余人。19 时 16 分,临海消防救援临海中 队 2 车 12 人到达猫狸岭隧道宁波向,通过双向隧道间的人行 通道逐个进行侦查,于 19 时 20 分判定着火点位置,随即组织 9 攻坚救援,架设 2 支泡沫枪对着火货车实施灭火,19 时 30 分, 火势被控制。 期间,台州高速交警、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、台州 消防救援、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卫生救援(增援)力量 陆续到达事发地,积极引导和救援隧道内阻滞受困的车辆及车 内人员向外疏散。至 19 时 06 分,隧道内事故货车后方 52 辆 车上的 100 多人全部安全撤出,包括一辆大客车上 44 人。但 浓烟过大,救援车辆无法直接进入事故隧道,影响进一步救援 工作。经综合评估现场情况,19 时 09 分,台州甬台温高速公 司打开 4 处隧道汽通所含的 6 扇防火门,19 时 45 分逆转隧道 风机风向。20 时 33 分,最后一名被困人员救出,救援结束。 事故发生后,台州高速交警支队、台州市公路管理局高速 路政大队、台州消防救援支队、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及医疗救 护等单位快速响应,迅速投入应急救援,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赢得时间。 据事后检查统计,事故货车载有合成革货物已几乎全部燃 尽,各单位累计投入救援力量 79 人,成功将 400 余辆社会车 辆阻截在火场以外,共搜救出被困群众 18 人,转移疏散 100 余人,指挥通过人通、汽通门自救逃生 11 人。

(三)事故善后处置情况。 事故发生后,台州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 , 有关领导相继到 达事故现场,成立了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,调派增援力量并部 署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现场控制、人员搜救、伤者救治、疏散 安置和善后维稳等工作。9 月 2 日,台州市召开事故善后处置 10 专题协调会,就事故处理工作进行全面会商和对接,成立了医 疗救助组、家属接待组、资金协调组等三个工作组。9 月 5 日 12 时,猫狸岭隧道经全力抢修后恢复通行。 截至 12 月 25 日,在医院救治的 31 人中,29 人已出院,2 人在医院继续治疗,5 名遇难人员遗体已全部火化,社会舆情 平稳。

事故原因和性质

(一)直接原因。 1. 赣 KG379 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,其第 5 轴右侧制动器处于拖滞、卡滞状态,导致整个车轮温度升高, 轮胎受高温传导后起火,引燃车载合成革,短时间产生大量有 毒烟气并迅速蔓延,致使隧道内滞留人员及救援人员因大量烟 气吸入窒息伤亡。 2. 驾驶人秦后雨日常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,未及时发现并 排除车辆安全隐患,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。

(二)间接原因。 1. 灵璧中粮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不完善、执行不到位。未认真落实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牵引车动态监管不 到位。存在 " 以包代管 " 问题。 2. 新余东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、执行不到位, 未认真落实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定期进行安 全技术检验。 11 3. 事故车辆轮胎燃烧后,引燃所载可燃物聚氨酯合成革, 短时间产生大量有毒烟气,在隧道内向行车方向迅速扩散,致 使车辆阻滞、滞留人员疏散困难。 4. 隧道应急联动预案不够完善,现场应急指挥联动机制需 要进一步顺畅,应急培训演练不到位,处置针对性和专业性需 要进一步增强。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不到 位,现场处置时,未能及时发挥广播作用。

(三)事故性质。 经调查认定,G15 沈海高速猫狸岭隧道 "8 · 27" 货车起火 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 四、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. 秦后雨,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,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 ,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。 2. 灵璧中粮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,建议依法对 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,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。 3. 新余东方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,建议依法对 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,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。 4. 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,建议 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。

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

1. 秦后雨,事故货车实际所有人和驾驶人,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 ,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。

2. 灵璧中粮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,建议依法对 灵璧中粮公司进行行政处罚,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。

3. 新余东方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,建议依法对 新余东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,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。 4. 台州甬台温高速公司,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,建议 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