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 85 岁老人多次猥亵 7 岁幼女 补偿 2 万元获谅解

85 岁老汉多次猥亵幼女

每次给 5 元钱

今年 85 岁的陈某某,在沙河口区一广场附近,以每次给 5 元人民币为由,多次诱骗、猥亵 7 岁幼女小丽(化名)。

今年 7 月 14 日陈某某对小丽实施猥亵时,被群众发现、控制并报警。

陈某某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 7 月 15 日经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决定被刑事拘留。7 月 25 日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,次日由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执行,被依法逮捕。

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陈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,猥亵儿童,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,构成猥亵儿童罪,应予刑罚处罚。

陈某某系年满 75 周岁以上的老人,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补偿被害人人民币 2 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以上情节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。

鉴于陈某某确有悔罪表现,不致再危害社会,可适用缓刑。今年 9 月,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陈某某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